sitemap·商情RSS源·RSS源·手机版·服务介绍·投稿中心·收藏本站· 设为首页· 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

买卖招商

  • 买卖招商
  • 行业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>通知通告>正文

三河市关于禁止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知

2023-05-04 16:51:02来源:三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:三河市农业农村局
  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、养护水生生物资源,进一步保护好县域水生态环境、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河北省渔业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禁止非法捕捞行为通知如下:
  一、禁止非法捕捞行为。任何组织或个人严禁在河流、池塘、沟渠等水域擅自进行电鱼、毒鱼、炸鱼,一经发现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河北省渔业条例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  二、禁止制造销售禁用渔具。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制造、销售电捕工具(装备、物品)等禁用渔具的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  三、主动上交禁用渔具。凡进行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组织或个人,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主动到农业农村部门交出所持电捕鱼作业等禁用渔具,到公安部门上缴所持有毒物及爆炸物,逾期不交的,一经查实,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置。
  四、强化渔业资源保护意识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、生态环境的责任义务,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渔业资源保护意识,自觉抵制电、毒、炸等非法捕捞行为。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,要立即向农业农村局或公安局举报。举报电话:0316-3117245、 0316-3156060、110。
  五、严厉打击阻碍执法行为。阻挠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  六、本通知所称的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系指利用电能、有毒物质、爆炸药物等手段捕捞渔获物的行为。
 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
  2023年5月4日

特别声明

  1. 1.本文为自媒体、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,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。
  2. 2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男人的网站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男人的网站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男人的网站”。违反上述条款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3. 3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本网站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  4. 4.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,其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。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,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  5. 5.友情提醒:网上交易有风险,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,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,异地交易请多学、多看、多问、多了解,网上骗术多种多样,谨防上当受骗!
  6. 6.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,仅供投资者参考,并不构成投资建议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
  7. 7.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、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联系方式:编辑部电话:0451-88003358 电子信箱:info#jinnong.cn(请把#换成@)
委托询单 我要求购>
水产交易
热文TOP10
三河市关于禁止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知